6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夏鸣一行来金湖县调研《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洪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陆长苏,副市长窦立夫;县委书记张志勇,代理县长徐亚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毛文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平,副县长沈启涛等陪同。
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一年多来,金湖县将《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贯穿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全过程,注重加强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成效,推动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走上了一条靠法治和制度建设生态文明的路子。金湖县从实际出发,相应建立健全了网格化的环境监管、环保执法综合协调和污染治理的共同响应“三项工作机制”。去年,金湖县的空气质量收获了301个优良天数,全县PM2.5平均浓度下降24.9%,省市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和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2%。今年1月,金湖县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生态县。
夏鸣以“认识到位、行动有力,齐抓共管、绩效明显,现实挑战、任重道远,强化机遇、完善机制”对金湖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点评。他表示,要将金湖作为《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的样板地区,进一步破解发展与环保的矛盾,使金湖的明天更美好、人民更幸福。
夏鸣一行还实地调研了宏鑫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水上森林公园、白马湖退圩还湖工程、荷花广场滨湖生态修复工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