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吕良镇针对村级事务因不公开、不透明现象而引起群众不满这一难题,大力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把群众监督的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先监督,有效遏制了部分村务、财务不透明、不规范的现象发生,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为确保“阳光村务”工程落到实处, 该镇首先对全镇12个行政村实旅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由镇财政所、经管站成立联合工作组深入各村居、社区全面清查村级账务,然后将清查结果在每个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 其次以推进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主线,规范和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各村居、社区涉及低保户评定、村集体资产的处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的实施等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并全程监督;再就是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完善和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按照民主监督、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规定,深入宣传发动,积极引导村民选好本村的“监督员”。
目前,全镇12个村居委会均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形成了村级事务管理民主化、决策科学化、办事公开化、制度严谨化、工作规范化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