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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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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1
日前,金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县1-10月份办理的1027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评查,群众回访满意率100%。
今年以来,金湖县通过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切实做到 “应援优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连续三年名列全市第一。
首先是监管组织网络化。建立了以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领导小组为主导,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以律师事务所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撑的监管网络体系。
其次是监管内容全程化。案前检查窗口是否公开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范围、程序和监督投诉电话;受理时是否向受援人告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负的义务;指派时是否遵从受援人意愿、公开透明。案中检查疑难、重大、敏感性的案件是否明确专人跟踪督办,承办单位是否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承办方案;审查承办人适用的法律准确性、辩护和代理意见的正确性、程序的规范性;承办人对案件的进度是否向受援人履行告知程序。案后查看承办单位是否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征求建议;承办人是否存在违规、违纪办案;承办人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封面是否整齐,书写是否清晰。
再次是监管结果透明化。对承办人存在违规、违纪办案行为将给予从严查处,情节严重者不予上报年检注册;对卷宗材料收集不全的退回补查,同时不予发放办案补贴。年底对办结的优秀案件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积极向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申报经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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