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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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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5-05
5月1日上午8:20,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曹龙来到早晨刚入院的21床患者老王的床前,在进行了常规查房后,从夹子里拿出一张表,对在一旁的老王家属说:“这是《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请您看后签字,并请你们履行承诺,不送“红包”,支持我们的工作。”
这是该医院与患者签署的第一份《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
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是金湖县医疗机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又一举措。这一举措从5月1日起,在金湖县各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医疗机构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提供印制医方法人代表姓名的《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认真解答其疑问,并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协议书》中医方郑重承诺:秉持平等、仁爱、诚信的职业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尽心尽责为患者治疗疾病;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患者也郑重承诺:积极配合诊疗活动,如实提供病史等信息,尊重科学,对疾病诊断治疗中客观存在的危险作出慎重理智的决定;尊重医务人员,爱护公共设施,服从管理和安排;患者本人或患方代表要有效沟通协调好本方人员,共同履行好本承诺书;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共创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
为保证这一举措落实到位,县卫生局加强监督检查,统一设立投诉电话86991859,并印刷在《协议书》上。医疗机构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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