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队伍问题一直困扰着金湖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近年来,金湖县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有力地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一是通过“教师转岗”充实一批人员。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从乡镇富余教师队伍中转岗了3名同志到司法所,专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通过“公益性岗位招录”充实一批人员。2014年,我局通过全省公益性岗位招录的形式,招聘1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其中有14名分配到各镇司法所,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三是通过“公务员协调”充实一批人员。今年,我局与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协调,从乡镇已招录的公务员队伍中调剂了5名人员到司法所工作,大大增强了司法行政力量。
四是通过“政法干警培养”充实一批人员。今年,我局还申报了政法干警培养计划人员5名。2年后,这些人员将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工作,基层司法所人员空编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