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92阅读
  • 0回复

金湖县国税局积极落实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减税新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10-07
按照国务院部署,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价格证明的开具日期确定。
根据现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须剔除17%的增值税,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因此,车辆购置税=购车款/(1+17%)×购置税率(10%),总计约为车价的8.55%。减半征收后,车购税率由10%调减为5%,总计约为车价的4.27%。
也就是说,消费者如果花10万元购买了一辆1.6升及以下小排量汽车,10月1日前要交8547元的购置税。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 年12月31日,就只需要交4273.5元;一台20万元的车则可以节省8547元。
据了解,这并不是国家首次为小排量汽车“打开绿灯”。2009年和2010年,为了扩大内需,促进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也曾发布过减征1.6升以及下排量乘用车车购税的通知。其中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减按5%;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减按7.5%。
县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调整是国务院部署的稳增长、拉动内需、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县国税局将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将车辆购置税减税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在“十一”长假期间,加班工作,对系统进行升级,对征管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和操作培训,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10月8日第一个工作日纳税人能顺利办理车辆购置税,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二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采取免填单简化办税、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错峰办税等便民服务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在机动车经销商、机动车销售市场等地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在国税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张贴政策调整相关宣传材料,并通过大厅LED显示屏、纳税人QQ群等多种途径开展广泛宣传,让每一位政策范围内的纳税人能够享受到减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金湖论坛欢迎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