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提炼全省司法行政核心价值观,金湖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江苏司法行政精神”征集活动。通过广泛宣传、走访基层、各界座谈、调研分析等形式,共征集100余条,经局领导班子激励的讨论、筛选,拟定“忠诚为民 崇法尚德 求实创新 勇立潮头”作为“江苏司法行政精神”上报。
忠诚为民: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是一支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对事业负责的队伍,弘扬“忠诚为民”的精神,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崇法尚德:司法行政队伍必须坚守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崇法,即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用法律知识来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尚德,即崇尚道德讲文明,提升素质树形象。
求实创新:司法行政中的人民调解等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追求实效,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通过创新理念、制度、载体建设,不断丰富司法行政工作新的时代内涵,增强新的活力。
勇立潮头:江苏司法行政工作要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必须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创新与转型牵手新的历史起点上,通过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突破“瓶颈”、 找准定位、明确方向、奋发进取谱写追梦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