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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淮安网12月26日电(朱雪文 闵江)2011年以来,金湖县纪委密切关注民生,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做到直查快办,从严处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还群众一个公道。 今年1-12月份,金湖县共先后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36件,其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19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7人。该县金南镇原卫生院院长虞某等4名卫生院院长因在药品药械采购、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被追究刑事责任;前锋镇法律服务所原负责人李某、闵桥镇太平村原党总支书记张某分别在镇级清财化债和为村争取资金过程中职务侵占4万余元、2万元而被开除党籍;陈桥镇振兴村原党总支书记何某及村会计刘某、黎城镇徐梁村总账会计沈某等因违反财经纪律均受到党纪处理,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编辑: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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