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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趣事]金湖二中2011级学生日常管理规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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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紫河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 来自群:金湖二中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明校纪校规,落实校长室提出的学生管理五条要求,创建良好的班风、学风。特制订以下管理规范:
一、管理目标
(一)行为要求
“知一日常规、守班规校纪、行文明习惯、做合格学生”。
(二)学习要求
“善思好问求知,聚精会神听课,用心动脑读书,快速规范答题”。
二、一日常规
(一)到校
1、每天按时到校。早上6:30准时到班晨读,值日学生完成值日工作,保持教室内外整洁。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者必须及时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两天以上须报年级部批准。
2、学生在期间要统一穿校服,佩戴学生卡。服从值日教师和门卫的管理。
3、上学时带齐学习用品,凡与课业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校内,一经查出立即没收。
4、尊敬师长,见面要问好。注意仪表,衣服整洁,不烫发,不着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5、培养文明卫生习惯。人人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骂人,不说脏话,不在校内骑乱停乱放车辆,做到爱护公物,爱整洁。
(二)读书
6、晨读、早读、晚读要认真读书。每天晨读内容自选,早读周一、三、五为语文,二、四为英语,晚读周一、三、五为英语,二、四为语文。做到用口、用心、用脑去读书。
7、“三读”不得迟到、早退,读书时间一律不得做作业。
(三)上课
8、按照教学常规上好每一节课。做到先预习后听课,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书本、笔记本、文具盒一律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9、预备铃响后,立即有秩序地进入教室,静候老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班长喊“起立”、老师讲“同学们好”、学生回礼“老师好”、老师讲“请坐”后学生再坐下。
10、上课时,坐势端正,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举手发言,做好笔记。不睡觉、不随便讲话、不顶撞老师。迟到学生要站在教室门口向老师报告,经同意后再进入教室。
11、作业、练习、考试要认真书写,规范答题,遵守考纪,独立完成,不弄虚作假,牢记“诚信光荣,作弊可耻”
12、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老师说“同学们,再见”,学生齐声告别“老师,再见”。如遇来宾听课,待来宾离开教室后,方可走出教室。
(四)课间
13、养成课间休息的好习惯。值日生擦净黑板。
14、不追逐打闹,不吹口哨,不大声喊叫,不讲粗话,不擅自出校门。管理好多媒体。
(五)两操
15、大课间跑操集队要快、净、齐,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出操,特殊情况须向班主任请假。跑操时做到节奏合拍、步伐协调、双拳到位、口号响亮。
16、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做到准确、到位。
(六)课后
1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乱涂乱画,严禁在教室前后踢球、拍球。禁止在校内外抽烟。
18、值日生要认真负责做好室内外卫生、宿舍卫生、包干区卫生、自行车摆放等工作,离校前要关好门窗、锁好门。
(七)放学
19、离校回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不进网吧,游戏室。中午保证休息1小时左右。
20、在公共场所要遵守交通秩序,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能辨别是非善恶,见义智为。
21、坚持复习当天功课,独立完成作业,养成“先复习,后作业;先预习,后听课”的习惯。
(八)晚上
22、走读生每晚要确保学习时间不少于3小时,自觉控制看电视,不玩电脑。走读生到校晚自习,须经班主任批准。
23、在校晚自习的学生第一节课必须做数学练习,后两节课自主安排完成其他学科练习和作业。
24、每天晚上学习的内容要科学安排,注重自习的实效性。在校自习的学生,要善思勤问,弄懂疑难问题。
25、晚上保证休息不少于7小时。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及时休息,按时起身,注意宿舍整洁。
三、管理细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两次在全班作书面检查。
   1、上课(自习课、晚自习)迟到、早退、睡觉、随意讲话、打闹、看课外书、听MP3、玩手机、无故外出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
2、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他人作业、作业书写极不认真;
3、集会、做操、跑操迟到、无故缺席或态度不认真;
4、不按规定穿着校服、仪表不符合学校要求;
5、将手机等禁带的物品带入校园(禁带物品一经发现给予没收);
6、在教室、走廊、楼梯、宿舍内打闹、拍球、起哄;
7、住宿生不按时作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年级部作停课一周(七天)的处理。
1、在班级作书面检查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同学,再违纪的;
2、考试时有作弊行为的;
3、在年级和学校的仪表检查中有两次或以上不合格的;
4、随意进出校门;
5、顶撞老师、教职工的行为;
6、在宿舍打牌、用明火、抽烟、下棋等;
7、无故旷课达到8节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年级部、德育处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并与家长签定试读协议。
1、被年级部停课后,仍有违纪行为的;
2、故意损害公物,按价赔偿后的;
3、初次进入网吧的;
4、无故旷课达到16节以上的;
5、乱扔乱抛,破坏校园环境的;
6、男女同学交往不正常;
7、第二次将手机等禁带物品带入校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学校给予开除学籍的处理。
1、在受到年级部、德育处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与家长签定试读协议后,未能履行协议,并两次或两次以上违纪的;
2、在校内打架斗殴;
3、翻越学校围墙;
4、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夜不归宿、进入网吧的;
5、顶撞老师、教职工,态度恶劣的;
6、多次在校园内乱扔乱抛,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7、三次或三次以上将手机等禁带物品带入校园的;
8、故意破坏公物,情节恶劣的。
四、毕业学分认定细则
(一)学分标准
高中三年必须修满144学分,未修满相应学分的将不予毕业;年级部将对其中96学分进行认定,具体分值见下表:
学期
语文
数学
外语
必修科目
选修科目
合计
高一年级
第一学期
4
4
4
12
24
第二学期
4
4
4
12
24
高二年级
第一学期
4
4
4
8
8
28
第二学期
4
4
4
8
20

备注: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社会实践共48学分由学校统一考核认定。
(二)认定方法
1、每学期期末考试的学科成绩合格的同学每个学科获得相应学分;不合格的同学参加下学期开学的补考,补考合格的获得相应学分,仍不合格的则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2、必测学科(理化生政史地)未合格的,参加省统考合格后将视为获得相应的学分。
3、语数外及选修学科在高一、高二未拿到相应学分的同学,高三年级参加三次市统测,任何一次成绩合格的将视为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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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06-14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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