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淮安市召开的2011年度爱国卫生工作总结会上获悉,金湖县卫生局被市爱卫办表彰为2011年度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先进单位,同时受表彰的还有市一院、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和盱眙县卫生局4家单位。
金湖县卫生局2010年底即被市爱卫办命名为无烟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精神,该局号召全系统积极开展烟草危害与控制工作,探索单位内部的控烟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在市爱卫生办、市卫生局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做好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参与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业务督导、资料上报、效果评估等日常业务工作。
2011年11月中旬,金湖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接受省卫生厅、省爱卫办组织的明查暗访,受到省专家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