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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镇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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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8-30
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比例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们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就业保障金。
金湖县前锋镇残联按照上级要求对该镇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统计,并与镇财政一起按照每人300元,对所在镇辖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障金进行征收,并将这些资金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就业援助上。为残疾人创造就业岗位,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帮助。
目前,该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已全面展开。



(责任编辑 倪长军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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