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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血透费用个人只负担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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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1-24
尿毒症患者的血透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很重,患者家庭往往因病致贫。
目前,金湖县城乡共有近80名血透病人。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了切实减轻他们的医药费用负担,避免他们的家庭因病返贫,2102年4月,县政府副县长徐琳召集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信访局等部门,以及医保处、合管办、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单位的负责人,就血透病人的医疗费用问题进行了专题会办,并形成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决定从2012年5月起,对在本县医院就诊的血透病人,不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人员,执行下列统一的血透费用报销标准,即每次400元的血透费用,医疗保险报销90%,医院减免5%,个人只负担5%;血透病人享受民政大病救助的,医疗保险报销70%,民政大病救助20%,医院减免5%,个人只负担5%。与过去“参照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标准补偿”相比,这项惠民政策的补偿(救助)标准提高了30个百分点。
血透病人一般每月血透13次,每年血透156次,每年每人需花血透费用62400元,现在,每做一次血透,个人只要花费20元钱,一个月做13次,也就260元钱,一年才3000来元;过去血透加上药物每月要好几千,现在个人一般只要四五百元就行了。
该政策执行8个月来,县医保处、合管办以及民政部门已经累计为12500人次报销(救助)血透费用410万元,承担尿毒症病人透析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患者减免30多万元。这项惠民政策让全县尿毒症患者看到了希望,增强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让他们的家庭放下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包袱。



(责任编辑 倪长军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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