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金湖县在抓好一般隐患治理的同时,不遗余力地整治大隐患、预防大事故。
一是依据《金湖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规范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整改的工作流程,要求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并建立隐患整改“一患一档”。
二是督促各镇、各部门及时上报本镇、本部门排查的疑似较大以上隐患,并组织专家进行辨识,对其中危害严重且整改难度大、涉及部门广、投入资金多的9处较大以上隐患实施县级挂牌督办,1处上报市安委会进行市级挂牌督办。
三是将各级挂牌督办的较大以上隐患在《金湖安监》、“金湖安全生产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明确隐患所在地点、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督促按期整改。
四是将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列入每次督查的必查内容,督促责任单位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的要求,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五是组织专家对整改到位申请销号的较大以上隐患进行现场检查,确认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确已整改到位的隐患在“金湖安全生产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实行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整改单项奖励制度,对及时完成县级以上挂牌督办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除提请县政府予以单项表彰外,还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