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的隐形眼镜、护理液、美瞳产品进行了网格式检查。重点是学校及商业繁华地段,检查单位为合法经营隐形眼镜的企业以及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合法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许可证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等从事经营活动;所经营产品(特别是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否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资质材料,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有无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购销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执行索证制度和进货验收制度等。
检查了相关企业8家,未发现有无证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执法人员当场给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