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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财政基础工作管理有实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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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8-16
今年以来,金湖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目标,大力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一是财政基础工作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将2013年定为财政基础工作提升年,制定基础工作八项要求和考核细则,每年组织两次考核检查。已选择四个单位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观摩,组成三个检查组,分别对11个镇财政所、机关各科室及各下属单位的基础工作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活动开展促进各项基础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是法治财政、规范化财政所创建不断推进。加强法治财政创建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通过对6大类126项具体要求逐项过堂,目前已完成省厅初审。出台《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机构队伍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基础实施规范化四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考核项目指标。黎城镇、吕良镇、银集镇通过首批“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市级考核。
三是预算编制水平逐步提高。坚持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各项基本支出、重大项目支出和民生支出。全面启动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着力体现“三个统一”,即统一格式、统一表述、统一计算方法;力求做到“三看”,即看账册、看文件、看现场。
四是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强化。制定《金湖县财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指标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行为。出台《金湖县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办法》,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操作,今年以来,全县政府采购平均资金节约率达9.69%。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核管理,细化预算指标,预算执行约束力逐步增强,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率达97%以上。
五是财政监督更加规范。建立覆盖财政资金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有机结合。今年梳理安排土地流转居民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等20个检查项目,实施年度检查。完成四个镇财务检查和四个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六是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实施。出台《金湖县财政局2013年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成立绩效评价专家组,要求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对省市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投资数额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管理。上半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已有42个,涉及财政资金1.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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