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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中心实体化运作化解矛盾1214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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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9-25
2012年元月,金湖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由县编办批复,成为淮安市第一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先后落实了办公场所、5名事业编制和人员,并招聘了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年多来,县调处中心积极探索、尝试和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和方法,共化解各类疑难矛盾1214件,防止群体性263批1516人。其中调处了死亡案件30余起,调处了江苏中储粮公司金湖粮库磷化氢气体中毒事故案件等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
为了推进赔偿类案件的及时有效化解,县调处中心协调县编办、质监局、财政局、人民银行、信用社等多个部门,在全省率先设立调解专用账户,代为当事人办理赔偿款的入账、转账及支付事宜,目前该账户已为当事人办理赔付款进出账近5000万元。
为了增强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县调处中心协调县人民法院,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目前已办理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500余件。
为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调处中心积极协调县检察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履行,得到受害者谅解的,由县调处中心向检察院出具建议函,提出量刑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目前已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案件36件。
为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县调处中心还在全市率先实施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县财政每年拨款12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行一案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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