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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河湖管理所喜获“省文明单位”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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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7
近日,金湖县河湖管理所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所自1997年以来第七次蝉联这一殊荣。
作为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该所管理范围面广量大,任务涉及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水政执法、湖泊管理与保护、水土资源开发与利用等等,可谓千头万绪。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该所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党员示范岗”、 “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引导全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携手攻坚,在“用好政策、用活资源、重抓管理、狠抓安全”上下功夫,坚持以管理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各项工作齐头并进。2012年成功创建成为淮安市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连续6年被省水利厅、市水利局表彰为“水利工程管理”先进集体;2013年以来被省物价局评为“价格诚信单位”,被省妇联表彰为“巾帼文明岗”,被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局和水利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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