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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王学梅荣登“江苏好人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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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3-24
日前,从江苏文明网获悉,经过层层推荐、评选,金湖县王学梅荣登2014年2月份“江苏好人榜”。
王学梅,1948年2月出生,黎城镇新城花园居民。2013年9月8日凌晨4点钟左右,黎城镇北兴路与环城西路交界路口,王学梅在救助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相撞事故伤者时被飞速而来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在地,导致耳、眼、鼻腔、嘴里多处流血,当场昏迷。后经路过此地的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而送至医院抢救,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昏迷五日的王学梅终于醒来。先后花去治疗费用5万余元,但肇事者寇某及家属均系残疾人,家庭困难,王学梅得知寇某家庭境况后只要他赔付了1万余元。
王学梅救人被撞无怨无悔的事迹先后在金湖电视台、淮安日报、江苏电视台、现代快报、江苏文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刊载,她也先后荣登“金湖好人榜”、“淮安好人榜”,2014年2月入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曾被市、县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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