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金湖县将为4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连续5年每人每年提供不超过800元的基本治疗药品救助。这是近日从金湖县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金湖县残联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金湖县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为确保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的有效实施,金湖县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及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和救助原则、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该《方案》的出台每年将惠及全县400户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控制患者的病情,维护了社会的一方平安。
(责任编辑 邓学伟 倪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