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金办发【2014】85号)文件,并于26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对于这项工作,我们财政系统十分重视,一是及时将文件进行学习、布置、宣传,同时,将《暂行规定》印发到每个科室和局下属单位,要求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对禁止大操大办的相关规定进行认真的学习和传达落实;二是我们局里组成一个督查机构,明确纪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财政系统这项工作进行督促;三是我们对整个系统的工作人员相关信息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近期有工作人员小孩结婚或有喜庆活动的,我们第一时间约谈,把县里的相关要求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进行交流;四是建立了申报审批流程,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建立申报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县里的规定执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