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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举办“12.4”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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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9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宪法意识、宪法精神、宪法权威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法治氛围,金湖县法宣办组织各镇、各单位、部门开展了形式各异、内容丰富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法治文艺送进社区
12月3日下午,县翠湖园一片欢腾,“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了我的身,党的光辉照我心……”一支红歌连跳,拉开了“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文艺演出帷幕,200多名社区群众集聚一起,观看由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黎城镇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金湖”文艺表演活动。
“此次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精神新举措,广泛凝聚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强大共识,更好地服务法治金湖建设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县委政法委李运林副书记在动员讲话中如是评价。
“今天,开展了这个活动,通过演出,我们觉得这个形式很好,我们能够从中学到好多法律知识,为我们以后遵法、守法,弘扬我们国家的宪法,实现中国梦,有一个方向。”黎城镇文艺站演出队和龙腾广场演出队用自编自演的广场舞、三句半、表演唱、花戏、小品、歌曲等文艺形式,将宪法知识与文艺充分地融合在一起,赢得了现场群众一致好评。
宪法签名庄严宣誓
12月1日,县检察院广场举行了一场意义特殊的仪式,全院干警身着正装,在检察长葛蕾带领下,一手握拳,一手执宪法文本,面向国旗,进行宪法宣誓,全体干警表示永远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忠诚履职的决心。
12月3日,在金湖翠湖园街头,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国土局、工商局、食药监管局、环保局、残联、供电公司、黎城镇人民政府等11家单位联合举办“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签名活动,近百名同志在12米长的横幅上,认真而庄严地写下自己名字。
“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应该为进一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全民学习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起好积极带头作用”,黎城镇司法所所长郑重说道。
另外,在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商务局、城管局等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组织本系统职工开展集中宪法签名活动。
法律咨询走上街头
“12月4日原本就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而我国现行宪法也正是于1982年12月4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日子的重合正是暗含着‘宪法乃万法之母’,其规定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不得与之抵触之意。”为了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县司法局组织8名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调解、公证宣传员在县翠湖园、理事随想园等人群集中地段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民”活动,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解答,发送书籍、展牌解读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地位、宪法历史、宪法知识等内容。
12月4日,县法院统一着装,自制宪法宣传书籍,在县城、金北镇等地方,开展法律咨询点活动,法官们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深入群众了解基层维权难题,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树立大家尊重宪法和维护宪法的法律意识。
闵桥、塔集、陈桥、前锋等乡镇积极组织法律服务所、乡综治办、派出所等职能部门举办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场解答村民法律提问,使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用法律保护自我的能力。
12.4活动期间,金湖县司法局还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全市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制作30块法治宣传栏,1000份“六五”普法宣传资料,赠送130套法律书籍进行宪法宣传。全县各地、各单位通过横幅、LED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标语1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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