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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推进“金湖植莲”政府投资“阳光工程”节约资金8000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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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2-02
2014年,金湖县扎实推进“金湖植莲”政府投资“阳光工程”建设,节约财政资金8000多万元。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指运用政府财政资金或借助政府公共资源,对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也包括拆迁安置房、装修等政府资金投资项目。近年来,随着政府投资力度的日益加大,相应的工程监管任务也日益繁重,但因工程建设领域的复杂性和利益驱使,纪检监察力量不足等,导致工程项目存在监管不到位和实效性欠缺等问题。为确保搞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监管,真正做到政府投资项目的廉洁、优质、高效、安全,纪检监察部门扎实推进“金湖植莲”政府投资“阳光工程”建设。
通过对紧紧抓住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规范运行关键环节,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防控制度及操作流程业务培训,促使其按规范办事、按流程操作,增强免疫力,构筑“防火墙”。
截至2014年底,县纪委共受理多起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立案6件,结案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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