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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国税局确保小微企业尽享优惠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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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4-15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扩大到年纳税所得额20万以下的纳税人,进一步释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红利。县国税局切实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确保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享尽享,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这之前,小微企业所得税按20%税率纳税的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
为了让“扩围”后的优惠政策切实尽快全面“落地”,县国税局充分认识到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部门协作,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全面实施,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利企业办税负担。
据县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已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2015年“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核事项,该局也已将这项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对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让更多小微企业知晓这一税收优惠政策,该局以“税法宣传月”为契机,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开展“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渠道、持续性开展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普及性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应享尽知。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确保相关国税干部熟练掌握政策及办税流程,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快速便捷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县国税局希望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尽快到税部门依照新政申报纳税,让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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