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金湖县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68批次,受理调处矛盾纠纷1095件,调处成功率100%,群众满意率100%,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做法:
一是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拓展访调、诉调、检调、公调等对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依托县镇村三级调处组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移交转办、重大矛盾会办等制度,解决责任不明、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二是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治化进程。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完善申请、受理、调查、调解等制度,针对复杂矛盾纠纷建立听证制度,确保调解结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调解结果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确保当事人意愿得到尊重、权利得到保障。出台《关于深化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备兼职法律顾问,为各类调解组织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提升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社会化水平。将人民调解纳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目录,建立健全专职调解员资格准入、招聘录用、业务培训、等级评定和考核奖惩等制度,做到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考核、统一保障,提高专职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调解能力。建立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心理咨询师及“五老人员”等第三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发展兼职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队伍,支持热心调解事业、会做群众工作的社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