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27阅读
  • 0回复

金湖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再次提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5-21
近日,县政府决定,金湖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再次上调。
为加强对金湖县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扩大困难人群的救助范围,近日由县民政局提请,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金湖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再次上调。其中城市低保标准调高至49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调高至370元/人.月;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调高至7440元/人.年;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调高至6600元/人.年。提标后预计全年将扩大救助人群1300多人,增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救助金460多万元。
目前,县民政局按照新标准正在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核查工作,新标准的救助金将在7月10日前执行到位。
金湖论坛欢迎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