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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员文章:靠医闹搏利,门都没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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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8-28
近期发生在县人民医院的“医闹”事件不是偶然的。从它篡改事实真相、漫天开口讹诈、肆意打砸抢闹的恶劣程度看,它的有预谋、有组织性,跃然而出。
没有一家医院、一个医生敢包治百病。人的生老病死固然可以因为医术而有所改变,但是,最终起决定因素的是人本身,正所谓“可以医病,不可医命”。同样,没有一个医生是生而知之,是天然的专家,医术的不断成熟、不断精湛是一名医生不可逾越的必然过程,一句话同样适用于医生:失败乃成功之母。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战场、驱邪除病的净土。医护人员更是救死扶伤的天使、护佑健康的卫士。他们应是人们最值得信任、最值得尊重、最值得托付的人。人吃五谷必然生病,人既有生必然有死。宽容失败、宽容医生,正确对待疾病、看待生死是一个成熟的社会、正常人的思维底线。
但是有一种人,叫“医闹”,有一种职业叫“医闹”,他们擅长利用网络制造谎言,利用悲情煽动人心,利用医生的职业操守而肆意打、砸、抢、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凭借整个社会的宽容而悄然存在,一有风吹草地就闻腥而起,攫取了大量不当得利。小而言之,他们破坏的是医疗秩序,大而言之,他们破坏的是社会和谐,是人心向背,是整个社会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质疑。
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医闹”刻不容缓。我们不妨不惜笔墨,重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下发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对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在医疗机构的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场所及医疗机构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影响医疗秩序;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必须依法严肃追究、坚决打击。
此次县公安部门重拳打击医闹是对严惩前期此类不法行为的一次“补课”,也是一次警示:在金湖这个省级文明城市,一切不文明,乃至违法的行为没有任何立足之地。金湖有的是说理的地方,但是靠“一哭、二闹、三上吊”来强词夺理,甚或打砸抢来违法搏利,连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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