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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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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1
近年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特点及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机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成效。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全面落实。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通知》和《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精神,工作中始终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坚决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怠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等方面法律监督力度。
以蓝天校园工程为抓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截止目前,全县已有八所学校挂牌“蓝天校园工程”工作室,按照省市院的统一部署,争取实现全覆盖。同时,该院紧紧围绕“五大工程”,开展“普法少年行”、“与住校生同行”等主题法制教育活动,与县法院、教育局联合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使学生亲身体会法庭实际的审判过程,对法律有更为直接的认识和体验。
打造金湖检察未成年人保护的特色亮点——“检察蓝信封”。自2014年以来,根据金湖县地域特点,选择位置偏远、留守儿童较多的湖区学校作为校园活动推广学校,通过开展“检察蓝信封”大使结对关爱活动、“检察蓝自护主题班会”、“检察官与你同行”面对面座谈、送慰问金等活动,推广检察蓝信封行动对留守青少年的关护作用。
加强沟通协作,着力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效。与县委、关工委、学校方面加强协作,针对未成年人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除了常见的法制课、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方式外,根据不同群体的未成年人的不同特征,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与政府部门、社区、企业、青少年事业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加强联系,在心理疏导、考察帮教工作中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减少检察机关人手不足和精力不够问题,吸收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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