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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镇民主法治铸和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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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1-20
2015年,金湖县黎城镇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着力抓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普法实践“四件事”,铸就了社会和谐。截至年底,全镇创建成全国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9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个,“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面达100%,彰显出创建的力度和速度。

加强组织领导。该镇及时调整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基层村、社区、企业、学校及相关责任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创建组织,并明确一名法治联络员,负责日常创建工作,使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依法决策,该镇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执政为民,推进依法行政。做到:完善镇党代会、人代会制度。成立党务监督小组,年初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时,把党务、政务工作提交大会讨论通过,把镇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镇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重大事项,提交镇人代会审查批准或决定。广泛听取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意见,认真办理他们提交的议案和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健全重大决策制度,制定了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镇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完善了重大决策论证、公示、跟踪督查制度,制定了政府与群众对话、行政首长问责制,强化了领导责任制,促使行政领导恪尽职守,依法决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拥护与支持。

加强依法行政。该镇在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坚持权责统一,重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提升镇政府依法行政服务能力。做到:制度规范、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界定行政管理职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行政首长应诉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加强群众执法评议等,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普法实践。该镇18个村(社区),都达到了“四个一”标准,即各村(社区)设立一条法制宣传中心路、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所法律学校和一个“农民工法律驿站”,让法律真正走进百姓生活。在此基础上,全镇还通过“市民法律讲堂”、法治灯谜、“夕阳红”法制文艺宣传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同时按照“四民主,两公开”要求,深化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使民主法治建设亲民、利民,增强群众的亲和力、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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