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876阅读
  • 0回复

金湖县科学分权限权 破解“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弊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6-24
去年以来,金湖县抓住试点契机,紧抓“关键少数”,积极探索实践,着力构建7项重点权力规范和8项制约监督措施相配套的“7+8”模式的乡镇党政正职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初步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乡镇权力运行体系。金湖县从规范流程限权、重大事项分权、建章立制明权三个层面入手,有效防范并减少了“一把手”在处理人财物方面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权力滥用问题。
规范流程限权。在厘清乡镇党政正职与班子集体,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之间权力界限的前提下,对乡镇党政正职在科级干部初始提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编外人员聘用、财政经费支出、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7大重点权力事项进行规范,编制权力行使流程图,为权力运行规定固定轨迹。
重大事项分权。明确乡镇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专项资金、工程项目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权力,分别交由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同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协助镇长负责财务审核。对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实事等“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须事先征求群众意见,决策时班子其他成员必须先于党政正职发表明确意见,党政正职最后表态,并进行票决。决策事项提议、讨论、表决、决定情况实行全程纪实。
建章立制明权。出台了《金湖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明确选人用人权限。建立乡镇公车运行、公务接待、招商引资三项费用财务单列、季度审核制度,每季度经镇长签字背书后报县财政部门备案;党政正职经手支出的公务费用,自己经办签字,由党政办及时统一处理,不得由他人代签代办。
通过科学严密的制度,促使权力规范行使。办法实施以来,全县10个镇按照“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要求,实施工程项目建设227个,总投资3.75亿元,节约资金4500余万元;完成农村产权交易项目297个、6285万元,增加集体收入300余万元。全县各镇按照科级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和股级干部任用交流规定,提拔科级干部14名,提拔、调整股级干部84名;按照编外用工管理程序规定,选聘编外人员14名。
金湖论坛欢迎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