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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金北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充分行使权力,使村两委的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有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快速发展,金北镇纪委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月报告制度, 该制度规定每月26日前,各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报表送纪委审核,确保监委会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根据该项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金北镇纪委工作月报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使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基层矛盾化解更加有保证,从而确保了全镇社会进一步和谐向前发展。
编辑: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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