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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局努力打造一流开发工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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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9-18
今年以来,县农业资源开发局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全力打造一流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确保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高质量通过国家、省市检查验收。
  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初,该局把2012年度全局工作总目标,细化分解到每一个科室和个人,制定详细的考核奖惩办法,全面、扎实推进全员目标管理,使得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压力,初步形成了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你追我赶、奋力向上的浓烈氛围。
  引入单体工程验收拨款制度。在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农业综合发项目资金精细化管理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土建工程,实行“单体工程验收拨款制度”。在标段工程进度达到40%以上,经业主和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价的30%左右;在进度达到70%以上,经业主和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合同价的30%左右;在进度达到100%,经竣工决算审计(标段工程以审计核定额决定拨款总额)、县级验收和市级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价的30%左右;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后再付清余款。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积极构筑三层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着力建设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一是专业监理。由县开发局、财政局聘请业务强、信誉好的监理机构负责对工程建设跟踪监管,全权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和形象的控制。二是群众监督。在每个项目区村聘请3-5名农民义务监督员协助监督。三是政府监管。县开发局定期有计划地组织水利等行业专家深入到项目现场,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扎实开展对中标单位的考核管理制度。为规范施工单位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根据国家农业开发政策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2年1月出台了《金湖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标单位考评办法》。考评成绩为优秀的施工单位,推荐在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系统通报表扬;凡考评成绩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两年内拒绝其参加金湖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投标。
  全面开展全员学习考核制度。为全面提高全局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本领,今年该局加强对全局人员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知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近20个现行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法规,《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等10多个与农业综合开发相关的业务知识。为提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该局每周一都对上一周学习的内容进行测试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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