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550阅读
  • 0回复

金北镇卫生院再次学习《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5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转变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日前,金北镇卫生院在李光月院长高度重视下,狠抓行政效能,组织我院全体职工学习金湖县近日出台的《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主要对我院工作人员的政治信念、从业道德、秉公履职、日常言行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行为规范。同时,行为规范还明确了相关处罚细则,特别规定对于违反行为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停职、调离、辞退等组织处理。量化考核的年度基础分数为100分,对工作人员出勤、请销假、办公、道德礼仪等方面行为规范分别赋予相应的分值,违反扣分,优秀加分。行为规范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奖惩、职务职称晋升、工资调整等的主要依据。
我院全体职工通过大力度学习《行为规范》,势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范。一是坚持“一岗双责”。我院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行为规范》,树好样子,做好表率。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效能,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绝不听之任之,更不包庇纵容,任其发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法律监督、纪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并举,不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树立我院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梁慧 王全军)
金湖论坛欢迎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