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全县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近日,县卫局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卫生厅《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了金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混合支付方式改革方案。
该方案指总体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群众充分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巩固完善全县新农合制度,增进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改变目前合作医疗支付方式,转变为“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提高参合人员受益面和保障水平,让新农合政策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该方案从2012年11月正式开始试行,全县新农合的结算实施按床日和按病种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100%,住院病例覆盖率达到100%。该县合管办依本方案要求,制订考核标准,定期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管理规范、控费效果明显、群众受益显著的医疗机构给予奖励;对考核不达标准、运行不规范、侵害参合人员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按协议扣除考核风险金和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医疗机构和责任人的责任。
县合管中心还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并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0517-86992912,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责任编辑 倪长军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