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和向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是金湖县政府给予残疾人的特别帮助、扶持和关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重残补贴金发放管理工作,银集镇根据金湖县残联的相关工作要求,对照护理补贴和重残补贴金发放清册和数据库,组织残联、村社区会计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措施,对发放对象因去世或其他原因退出的实行每月上报一次,对新增的实行每季度申报一次。据统计,2012年共有15名重度残疾人因去世或退出低保而及时退出,其中重残补贴金11人,护理补贴4人。经清理核实2013年共有118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上述补贴,其中重残补贴金38人,护理补贴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