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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法院:“网络化”调解有效降低诉讼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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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1-19
县法院通过建立驻村指导员、司法协理员、人民陪审员、行业协会、基层民调组织等调解网络机制,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该院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30件,占民商事案件数量的37.62%,全年受案总数同比下降12.58%,被省高院评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化解涉诉进京上访工作先进集体。
建立驻村指导员调解网络。选派26名法官与26个重点行政村结对,担任驻村指导员,每人每月确保一个工作日驻村开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全年共为挂钩村举办普法活动110余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0余件。目前这26个行政村已顺利通过“无讼村”验收。
建立司法协理员调解网络。2012年,该院从全县选聘169人担任司法协理员。适时组织协理员对身边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0余件。
建立人民陪审员调解网络。充分发挥36名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和不同行业熟悉风俗民情的优势,对案情简易纠纷案件,进行独立或协助调解。全年共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余件。
建立行业协会调解网络。联合县总工会、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等部门,先后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巡回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医疗纠纷巡回法庭。全年共委托各专业委员会和行业协会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30件,协助处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农产品质量、追索劳动报酬等突发、群体性事件10余次。
建立基层调解组织网络。以法庭为中心,建立健全镇、村、社区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知晓民情的优势,引导当事人对一般性民事案件到基层调委会先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予以司法确认。全年共委托基层组织协助调解案件310件。

(责任编辑:梁慧 王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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