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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兑现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奖励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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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2-23
日前,县财政按每人2800元的标准,为232名企业改制分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人员兑现一次性奖励金,共计64.96万元。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的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落实“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并于2010年3月24日出台了《关于落实“企业改制分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政策的通知》,对“企改分流持证退休人员”实施一次性奖励。
自2008年金湖县实行该制度以来,全县退休以及往年退休漏登的对象经过个人申请、原企业及原企业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县人口计生委及劳动部门资格确认、媒体公示、县财政拨款、县劳动保险处打卡发放的程序,全县已兑现2764人一次性奖励金共773.92万元,其中县财政兑现1785人49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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