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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镇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复查督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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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8-25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县政府安委会紧急通知精神,吕良镇采取强力措施,在全镇范围内认真开展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和夏季安全复查督查暨打非治违工作。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由镇安委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全镇分成4个检查小组,全面落实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责任,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该镇结合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行业特点,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条幅、镇村公开栏、宣传车等,多渠道、多手段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应急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全面排查,加强督导。督查组于8月20日对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危爆物品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炮竹商铺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难于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立即停产停业整改,严把安全准入关。
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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