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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粮食局专项检查粮食熏蒸药剂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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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8-21
夏粮收购已基本结束,为切实做好全县小麦的安全熏蒸作业工作,确保熏蒸作业安全,近日,金湖县粮食局组织开展了粮食熏蒸药剂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江苏省陈桥粮食储备直属库、石港粮库、金湖县前锋粮油管理所、金湖县吕良粮油管理所等辖区内储粮企业,按照《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熏蒸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粮食熏蒸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及粮食熏蒸药品的购买、运输、数量、质量、保管、进出库、熏蒸作业、废品回收等环节中的台账资料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专项检查确认,全县粮食熏蒸药品账、卡、物完全相符,使用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检查组就有关情况详细询问了石港粮库,听取了库主任应智对熏蒸作业工作的情况介绍,查看了石港粮库粮食熏蒸工作方案、备案制度、履行报批手续、熏蒸现场操作规定设置警示牌和警戒线等情况,确保储粮熏蒸药品使用、熏蒸作业及管理安全无事。
检查组还对粮食收储企业就加强熏蒸安全管理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一是把熏蒸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粮食熏蒸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每一个人。二是把熏蒸药剂管理到位。认真落实熏蒸药剂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抓好买药关、运输关、用药关、储存关、使用报批关,建好库存台账、完备手续制度。三是把熏蒸操作程序落实到位。开办粮食熏蒸作业培训班,使基层收储企业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熏蒸知识和技术,熟悉操作规程和作业防护要求。坚持熏蒸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其他人员参与熏蒸作业。在已实施熏蒸的仓房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加强熏蒸期间值班巡逻,及时消除各种潜在的隐患,确保熏蒸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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