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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秧歌号子保护工作交流研讨会在金湖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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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8-11
图为省文化厅副厅长吴晓林向县委书记肖进方颁发《金湖秧歌》“非遗”项目奖牌。

本报讯(记者 侯秀松 李后艳)7日下午,全省秧歌号子保护工作交流研讨会在金湖县召开。省文联副主席郑泽云,省文化厅非遗处调研员杨树发,县委书记肖进方,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建闯,县委常委索琰,副县长沈启涛及来自南京、苏州、镇江等10个地区非遗保护中心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研讨会上,肖进方介绍了《金湖秧歌》。他说,《金湖秧歌》是金湖劳动人民插秧时创作出来的一种民歌,是不可多得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金湖秧歌》先后参加过上海世博会“江苏周·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长三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民间音乐”等重大交流活动;在与韩国固城郡开展友好文化交流时演出。交响音画《格冬代》在维也纳金色音乐大厅演出。 《金湖秧歌》已经被收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全县拥有国家级代表性名录项目1个、省级4个、市级21个、县级45个;各类非遗项目传承点20个,展示点2个;白马湖区域歌舞类非遗保护示范区正在建设。
郑泽云对《金湖秧歌》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金湖秧歌》是我省的汉族民歌,是广大群众在长期插秧劳动中,以朴实的情感,用集体智慧创造的。郑泽云希望,省、市文化、文艺家要多与金湖县老艺术家们交流沟通,深入基层挖掘、采风,以《金湖秧歌》为基础,进一步拓宽创作思路,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进一步传承与弘扬《金湖秧歌》,进一步加大《金湖秧歌》这一品牌的打造力度,为民俗、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淮安市文广新局和金湖县委、县政府联合主办,旨在研究探讨新形势下非遗保护的有效途径,加强《金湖秧歌》等同类项目的保护,进一步推动全省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又讯 8日上午,江苏省秧歌号子展演在金湖县举行。省文化厅副厅长吴晓林,省文联副主席郑泽云,县委书记肖进方,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建闯,县委常委索琰等观看演出。
《金湖秧歌》被授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演出现场,吴晓林向肖进方授牌。
参与展演的各地民间音乐项目还有:淮安市淮安区的《南闸民歌》、南京市的《六合鲜花调》、苏州市的《吴歌·五姑娘》、扬州市的《高邮民歌》、镇江市的《南乡田歌》以及泰州市的《茅山号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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