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的妇女、儿童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三零”服务制。
申请零障碍。在县妇联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代受理有关妇女、儿童申请的法律援助。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一楼服务大厅设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专用窗口。
受理零门槛。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免经济审查。同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对孤寡、年老的妇女在维护人身、赡养权时采取“先援助、后审批”,让其权益在第一时间得到维护。
服务零等待。为及时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仅提供特别通道,而且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同时,在全县任何一个法律援助服务窗口都可以享受优先接待解答咨询、优先给予法律援助。
仅去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379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