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县司法局以“1+1+5”模式,大力推进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做到工作中心下移、资金下拨、人员下沉。全县117个行政村、20个居委会按照该模式全部建好了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实现了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
1+1。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重点是建好法律顾问工作室,以一名律师、一名法律工作者“1+1”模式运行,实行站长负责制。
5。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做到“五有”。一是有办公场所。每个村(居)确保有一间办公用房。二是有牌子。村(居)门前、办公室分别有××镇××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法律顾问工作室铜牌,室内有法律顾问桌牌。三是有制度。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站的工作范围。四有监督台。将法律顾问照片、联系电话等公示上墙,接受村民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五是有服务记录。局统一印制了村(居)法律服务记录簿,要求法律顾问每月进村(居)开展一次法律服务活动,并如实记录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