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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司法局出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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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5-04
为有效宣传和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不断增强机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意识,日前,金湖县司法局结合职能工作特点,制订出台了《县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监督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监管的基本原则以及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内容。在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内容中还明确了参加全县面上安全监管的职责内容,如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
这一监督管理职责的出台,进一步强调了机关单位防范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性,同时又清晰地界定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员以及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真正有效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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