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确保金湖县城镇居民能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目前,金湖县已全面开展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于7月1日起开始启动,缴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新参保的居民需提供户口本、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参保人1寸彩照到县医保处大厅居民医保窗口办理新参保手续;续保人员只需在医保划款的农村商业银行账户上存足金额即可。县医保处将协同银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从参保居民的划款账户上扣缴当期应缴的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