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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步入常态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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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4-09
今后,金湖县涉及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等5大类政府服务将向社会组织购买。4月6日获悉,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局于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鼓励规范全县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拓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渠道,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常态化。


  《办法》指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交易活动,应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实行公开、透明、竞争性的机制。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项,其中非营利性、公益性的事项应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对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政府职能,以及由社会组织提供但不属于政府职能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组织购买。

  购买内容具体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会救助等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调查等技术服务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等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此外,《办法》还规定,政府部门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据了解,县民政局日前已启动201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社会组织评估的等级将与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享受政策优惠、获评先进示范等直接挂钩。下一步,金湖县每年还将发布政府部门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购买资金将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机制,使政府花钱购买服务逐步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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