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陈桥镇把水利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抽调精干力量,采取得力措施,严把“三关”,推动水利建设工作上水平、上档次。
一是采取工程招投标制,严把人情关。镇水利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千元(含5千元)以上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中央、省级、市级投资的水利工程,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经县级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同意盖章签字后,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招标公告。县主管部门、镇纪委负责对全镇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过程进行检查、监督、指导,不直接参与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业务工作。从而实现全过程“阳光”招标。
二是采取工程预决算制,严把资金关。为抓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报建、审批预算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镇专门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财政、村建、水利,农经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工程预结算审批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陈桥镇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预决算管理办法》。所有工程建设都必须具有完整的设计施工图、预结算和合同方可开工建设。近几年来,水利项目报建近30项,预算总投资1.6亿元,通过结算审计,实际投入1.56万多元,审减400多万元。
三是采取工程验收制,严把质量关。全镇牢固树立“民生为本,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把民生工程水利兴修质量关,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农民得实惠。截止目前,全镇2014已开工村级塘坝冬修工程6处,已完成3处,完成土方8万方,占兴修土方任务的70%。所有村级水利兴修工程质量,由镇与村签订质量保证书,村与承包方签订质量保证书,每处塘坝做到镇、村、组三级责任人负责,同时每处工程由所在村民组负责成立3人监督小组,日常监督工程质量,确保每处工程优质、验收合格。已开工县、镇水利工程3处,已完成1处。所有镇级以上工程,实行“一个工程、一套方案、一名镇级责任领导、一名水利站责任人、一名监管责任人、一名技术责任人”制度。分别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从签订合同、工程进度和验收,对工程质量等情况分别跟踪督查,力保工程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