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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经信委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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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7
11月25日,笔者从金湖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反“四风”、改作风,最近,该委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即严格管理责任、预算审批、票现管理和财务公开,让财务管理在阳光下透明运行,促使财务管理服务于“公”权力。
严格管理责任。该委明确:机关“一把手”不分管财务,由分管领导负责,并明确万元以上支出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使财务管理权力在监督中运行、履责。
严格预算审批。该委坚持按照财政核定的项目使用经费,做到“四不支出”,即无计划、无审批、无预算、无规定不支出;对10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须先出具书面报告,并按审批权限经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使预算制衡、引领、指导支出,有效发挥预算审批的功能。
严格票现管理。该委严格现金管理:严禁超额存放现金、严禁公款私借;1000元以上支出,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公购物品和出差需要借款,须按权限审批,在一个月内报结费用。
严格财务公开。该委坚持做到:每季末,分管财务领导须向领导班子会议报告机关财务状况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咨询;每年初,张榜公布上年度全委财务状况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促使财务管理成为机关反“四风”、改作风的润滑剂、推进器、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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