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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400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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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1-30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22号)和《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淮安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淮人社发〔2015〕268号)文件精神,金湖县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一、全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金湖县人社局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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