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湖县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构建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为中心,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金湖县通过积极帮扶特殊人群参保,先后解决了村干部、乡村医生、退役军人、城镇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为640名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在四、五月份集中开展就业社保政策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深入社区、乡镇开展现场咨询11场次、发放政策宣传画册1000余份。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基础养老金发放率均在99%以上,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67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7.0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5万人,三大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与此同时,金湖县还不断提升社保待遇保障水平,建立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城乡低保挂钩增长机制,失业金标准提高至708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90元/月,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提高至人均1566.4元/月;取消职工大病医保封顶线,缩短医保缴费年限5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保险比例分别提高到90%和75%以上;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截止2014年7月底,金湖县共有558人次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已支付大病赔付金额共计81.38万元。
(本网编辑:邓学伟 王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