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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改革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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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5-21
5月19日下午,笔者从金湖县召开的县直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该县将改革会计委派,全县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金湖财政局始终坚持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经制度执行为导向,积极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增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此次改革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乡财县管统一管理,集中办公,县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不再向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配备专(兼)职报账员,实行向财政部门集中核算和集中支付中心报账制,监用分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后,在资金管理上实现收支直达。所有财政性资金收入直接上缴国库或国库指定的财政专户。资金支出做到直达:在公用经费管理上,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商,干部职工工资直达个人帐户,政府采购支出直达中标供应商,零星开支通过核算中心结算;在专项支出管理上,实行直达开支项目和项目单位;在基建支出管理上,基建支出直达承建单位。专项资金不按规定项目使用及手续不全的用款拒付,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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