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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法官齐联手   英雄流血不流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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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3-27
3月25日上午,江苏省金湖县公安局信访科办公室。当该县陈桥镇居民雷恒余从法官和民警手中拿到19500元执行款时,激动地说:“没想到,14年前我与坏人搏斗受伤的医药费,连本带息还能要回来,我的血没有白流,感谢执行法官,感谢公安民警!”





图为雷恒余从法官和民警手中拿到19500元执行款


2000年1月的一天夜里,雷恒余在与盗窃家犬的外地流窜犯罪分子搏斗时,被歹徒用水泥砖块砸伤左前额,血流不止,雷恒余忍着剧痛,跳入冰冷刺骨的河中,与随后赶来的民警和村民一起将歹徒擒获。由于与歹徒搏斗时头部受伤,雷恒余前后两次住院64天,花去医药费数千元,经鉴定为轻伤。后伤害雷恒余的两名歹徒被金湖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法院还依法判决两人共同承担雷恒余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8677.39元。法院判决生效后,两名歹徒均未支付相关费用,出狱后,二人也不知去向,医药费一直无法执行到位。2014年3月5日,雷恒余的妻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县公安局信访科反映情况,并请民警协助追回医药费。信访科长陈华热情接待,主动到县法院执行局协助法官开展工作。经过法院和公安局连续近半个月的共同努力,最终发现被执行人在淮安市区有一笔存款,于是办案法官立即前往,将8677.39元医药费、护理费及14年的利息共19500元全部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浦荣曹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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